****(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遴选,欢迎合格的响应人参加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看守所启用完善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82012.08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382012.08元
(五)项目概况:****看守所启用完善项目提供服务。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六)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九)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遴选文件
(一)时间: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市**区科丰路31号G1栋831房。
(三)方式:线下获取。
(四)售价(元):3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一)时间: 2025年12月8日09点30分(**时间)。
(二)地点:**市**区科丰路31号G1栋83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获取本遴选文件响应人的响应。
(二)响应单位需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5.遴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网站(https://www.****.com/)。除上述网站外,我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开创大道2832号大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方式:020-****36365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科丰路31号G1栋831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0-****6950
E-mail:****@163.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6950
****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