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弃打结料、废耐火材料 | 3500 | 吨 | **钒制品生产现场 | 无 | 无 | 无 | **** | 1、期货。 2、提货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 3、提货数量及提货时间任一项达到则合同终止。 |
1、该**报价为含税价,含13%的增值税。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不变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成交方支付货款****银行转账,先款后货。竞卖**相关的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供参考,未查验**现状竞买成功的,产生的一切异议由成功竞买方自行负责,平台和竞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实物以现场自行勘察为准,费用自理。**方不承诺任何产品指标。期货无任何资料。
2、成交方接到成交通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货款,并凭盖有******公司业务专用章的成交及服务费收取通知书(成交****协会员))与攀钢****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户名:攀钢****公司 ;账号: 510********051501329 ;开户行: ****银行****公司****分行;
3、成交方自行负责计量费用及其他费用。成交方在收到成交通知后将计量费与货款一同转入攀钢****公司账户。需支付计量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方计量为准,15元/空车;15元/重车(以5吨为基准,载重每增加1吨,计量费增加1元/车),此计量费价格为不含税价。
4、本标的物****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打结料、废耐火材料。生产期间,施工方需洒水降温、降尘;货物现场自提,成交方自行组织装车和车辆运输;装车、运输的安全环保责任及费用由成交方负责。标的物预估约3500吨(期货)。
5、合同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实物存放****公司检修现场,成交方有保产义务,必须按**方要求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旧耐材。标的物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物过磅数量结算,欠量不补。如超量部分在合同量的10%以内按合同价执行。以攀钢磅房过磅单作为结算依据。成交方如成交后不按时履行合同或不按期缴纳货款的等,视为违约,扣除全部保证金。
6、合同履行中不扣渣、不扣水、不允许挑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加工及拆分,不准夹带其它任何**。
7、合同履行中成交方应严格执行**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否则**方有权按照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对成交方进行考核。
8、竞价方可提前自行至现场联系并查看标的物,一旦竞价视为了解标的物所有状况并承担一切后果。
9、成交方必须具备能够承担项目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加工场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具有回收、利用、中间堆放及处理的相关设施,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保证在中间堆放或最终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10、成交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方;如若成交方在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和****政府部门的追责,由成交方承担所有责任;同时,还****政府部门对**方的所有考核。
11、平台联系电话 :138****6872(冯先生)。
12、提货数量及提货时间任一项达到则合同终止。
13、期货,实物暂未产生,图片仅供参考。
14、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3.3%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15、若成交用户采取积微推荐的**达海****公司承运,积微可少收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0.3%的平台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