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六)救护车、医用制氧、医用锅炉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2 09:00:00,更正为:2025-12-04 08: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2 09:00:00,更正为:2025-12-04 08:00:00。标书代写
****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六)救护车、医用制氧、医用锅炉类(项目编号:****),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修改如下:
一、按照财审最终审核价格: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终采购限价 |
1 |
层流负压救护车 |
1辆 |
¥509000.00 |
2 |
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 |
3套 |
¥****654.54 |
3 |
电磁蒸汽发生器 |
2套 |
¥****056.87 |
二、采购包1(层流负压救护车)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第6条,原“(1)外形尺寸mm:长:≥ 5950,宽:≥2060,高:≥ 2875(提供投标产品****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网址:https://app.miit-eidc.****.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修改为“(1)外形尺寸mm:长:≥ 5950,宽:≥2060,高:≥ 2875(提供投标产品****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网址:https://service.miit-eidc.****.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querylb=qy)”。
三、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如投标人认为本次更正确实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在2025年12月1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意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其他补充事宜。
名 称:****
地 址:**市大华路9号
联系方式:0754-****3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0038-80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4-****0038-8028
****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