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变更部分评分标准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视频监控、门禁设备等技防设施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安保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480,000
项目地点: **新区浦珠南路30号、新模范马路5号、新模范马路30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5-12-11 09:30
评审地点: **新区浦珠南路30号****江浦校区明正楼318会议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人电话: ****9102
固定电话: ****9102
响应开始时间: 2025-11-24 16: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12-05 10: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公司****公司授权),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企业实控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说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银行缴款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