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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区汉王至铺镇公路改建工程(汉明至五郎段)施工2标段项目,已于2025年4月17日竣工验收,经审查,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名称:**市**区汉王至铺镇公路改建工程(汉明至五郎段)施工2标段项目
公示期限:30日(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向**区人社局投诉,投诉电话:0916-****100,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16-****607;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全额解除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
****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