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咪咕音乐战略核心业务,现诚邀有音乐会员采购**需求且拥有物流配送通知/验证码通知等服务场景的客户参与咪咕音乐联合推广试点**。具体说明如下:
一、 试点**方案
1、**模式
(1)**方:具备咪咕音乐会员**意愿,并向咪咕音乐开放其物流配送通知/验证码通知等核心服务场景。同时提供营销**或用户画像数据等支持,与咪咕音乐共同开展咪咕音乐品牌传播、会员推广及客户端运营工作。
(2)咪咕音乐:结合**方开放的服务场景及其提供的**,充分利用自身的大数据分析和精准运营能力,通过短信形式,与**方联合实施咪咕音乐品牌传播、会员推广及客户端运营工作。
2、本次试点**,将围绕咪咕音乐天籁VIP7天权益及咪咕音乐客户端开展。其中咪咕音乐天籁VIP7天权益**单价如下:
| 天籁VIP7天权益采购规模(万个) |
天籁VIP7天权益采购单价(元/个) |
| 25≤X<50 |
3.1 |
| 50≤X<100 |
2.9 |
| 100≤X |
2.7 |
**方需以咪咕音乐天籁VIP7天权益作为用户回馈**,开展用户关怀工作。为最大限度提升权益领用率,双方投入**共同提升权益领用率,确保联合推广转化目标顺利达成。
3、试点时间
本次试点**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二、试点**流程
1、报名申请
提交**报名申请,并附如下资料证明:
(1)短信下行服务场景的服务资格证明:场景包括物流/外卖的送达/取件通知、APP用户验证码信息等。
证明需为与平台方/平台信息发送服务商签署的,包含短信下行服务资格条款的合同扫描件。
(2)资质证明:
①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照扫描件,对已更新资质的企业,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近三年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③当前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截图。
2、报名审核
对**方提交申****公司的资质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核,与审核通过的申报方开展联合推广试点**。
其中,公司的信用要求具体如下:
(1)申报方1年内没有因为未完全履约或信用积分不满足要求而被咪咕音乐不再续约。
(2)2年内没有因为违规被咪咕音乐中止**。
(3)****公司“关注名单库”、不良信用名单、行业黑名单。
三、报名资料提交
本次申请资料仅接受电子资料提交,**方须提交资料至指定邮箱:zhourong@migu.****.com 。
发起报名即默认所有信息及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任何不实信息,直接取消后续**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蓉
电话:150****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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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