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无人机协同执法系统建设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局无人机协同执法系统建设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局无人机协同执法系统建设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2、招标内容:******局无人机协同执法系统建设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的施工,提供招标人所需的硬件设备(含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项目地点:**市阜**
4、招标控制价:390万元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6、工期:90日历天
7、质保期:5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方必须在项目挂网前已入库**有线客商供应库。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方式:本项目采取邮寄标书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标书邮寄地址:**市**区东进路盐西大厦5楼,接收人:商女士,联系电话:153****7882。)逾期寄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东进路盐西大厦5楼)。标书代写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法。
八、招标文件获取
请贵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市**区**大厦5楼,联系人:吉工,联系号码:182****8969)招标代理部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的不予获取。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东进路盐西大厦5楼
联系人:商女士
联系电话:153****78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厦5楼
联系人:吉工
电话:182****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