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管理局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区、**区有5****填埋场已停用,未及时封场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区、**区、**县、**县4****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计量数据缺失、运行记录不规范、废水检测项目不全等问题,无法证明处理是否达标。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渗滤液处置流程规范有序,****填埋场污染隐患。
整改措施:(一)**区、****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吴****填埋场、**区金积镇等8****填埋场、五里坡生态移民安****填埋场、**区新庄集****填埋场、柳泉****填埋场进行全面评估,对已达到封场条件的按规范进行封场处置,暂时无法封场或仍需使用的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运行并做好日常监管。
(二)**区、**区、**县、**县****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规范运行处置流程,完善相关计量台账,健全废水检测项目,确保渗滤液处置达标。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区已对吴****填埋场、**区金积镇等8****填埋场、五里坡生态移民安****填埋场、**区新庄集****填埋场、柳泉****填埋场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完成封场;
(二)**区、**区、**县、**县组织专业人员力量****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流****运行处置流程,计量台账健全完善。同时,委托第三方对按照规范标准对废水进行检测及监测,确保渗滤液处置达标。
四、自行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5日至28日,****管理局****环境局等整改验收销号配合部门组成市级验收销号工作组,对第25项整改任务进行市级验收。经验收销号工作组核查档案及现场检查,各县(市、区)第25项整改任务各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验收销号标准,同意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3-****062
联系地址:**市**区迎宾大街449号
****管理局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