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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11-28 12:07
| ****001Z03 |
| 无要求 |
| 2025-11-17 09:00:00 |
| 90天 |
| 暂无 |
| 0元 人民币 |
| 26,656,390元 人民币 |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2025-11-17 09:00:00 |
| 无 |
| 待定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暂无 |
| 关于对“**县松城街道西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异议书的回复函 ****: 贵司于2025年11月19通****交易中心提交的关于“**县松城街道西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招标编号:[****])评标结果的异议书,我单位已收悉。对此,我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法启动了核实程序。 ****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杨杰周存在“挂证”嫌疑,且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的要求。为审慎处理贵司提出的异议,我单位发函项目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建设局,就所涉“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线路板改造项目”中杨杰周的相关情况进行官方核查。 根据****建设局的正式核查结论(详见附件),现对贵司的异议回复如下: ****建设局的复函证实,杨杰周在“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线路板改造项目”中,系由总承包单位******公司临时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其劳动关系、****公司。其在其他项目的兼职管理行为,****公司在岗员工的事实,不构成贵司所异议的“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行为。因此,贵司的异议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杨杰周的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效。 感谢贵司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关注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贵司对此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法定时限内,依法向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特此函复。 附件:《****建设局关于协助核实“**县松城街道西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杨杰周相关情况的复函》(武建建函〔2025〕43号) 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