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旗下******公司规定,就子母挂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子母挂车采购项目006
2. 招标项目编号:****
3. 报名起止日期:2025年11月29 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4.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29日17时00分 标书代写
5. 线下议标地点:**省**市钱塘区17号大街131****中心13号楼2楼。
1. 标的数量:子母挂车50套
2.子母挂车配置要求:(厂家提供最优方案)
母车单胎、子车双胎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厂****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子母挂车制造商为锣响、首达、中集、金天马等主流品牌;
2. ****公司注册时间满3年,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此项目同一标的、线路的招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同一标的、线路的招投标;
4. 自2025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1套及以上的拟投产品相同的子母挂车销售业绩合同;
5. ****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 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标书代写
1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1月 29日 至2025年 12月 12日
2.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份,售后不退
3.发售方式:缴纳费用后邮件发送
4. 报名联系: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致电沈女士(电话:181****1618)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材料及后续投标材料发邮件至****@kali56.com;
5. 开标一览表在提交投标材料时提交,如有金融方案由投标人自行拟制并加盖公章与开标一览表一起提交。 标书代写
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障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诚信;
2.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 30万元;
3. 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大渡河路支行
银行账号:446****87494
联行号:104****15099
打款备注:【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汇出,投标人须在 2025 年 12月 12日17:00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上述账户,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
5.保证金退还:
未足额缴纳保证金/未中标:招标结束后,由投标人邮件申请退回;
中标:若投标人中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办理退还时,投标人****银行打款凭证,招标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资料审核通过的,将统一安排进行线上或线下议标。
1. 投标人在****公司人员、****公司保密信息等违背反腐及保密原则的行为,将处罚该投标人涉及贿赂金额10倍的作为违约金,同****公司全部的招投标项目,并给与举报人员涉及贿赂金额5倍的奖励;
2.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围标****公司主体参与投标、相关主体的报价存在规律性等将被视为围标)、哄抬标价、串标等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同****公司全部的招投标项目;
3. 招标结果未公布前,****公司相关人员询问招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的情况,本次竞标做弃权处理;
4. 若中标后出现弃标、投标人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公司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条件、未按期签署合同、订立合同后未履约就解除、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我公司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2****公司任何招标项目;
5. 若发现投标人投标材料虚假、产品资质证件及发票造假,保证金不予返还且该投标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首轮议价结束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投诉举报电话:153****9666
投诉举报邮箱:****@kali5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