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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公司建筑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工程(破碎车间)环保设施竣工,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工程(破碎车间)。
建设地点:**省**市**区县底镇翟村路口西南100m。
建设单位:****。
公示期间联系方式:李总 139****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