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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发布日期:2025-11-28 18:49:07
采暖设备采购-********公司-**市2025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二标段)(采购编号:****),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暖设备采购-********公司-**市2025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二标段)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项目划分为以下标段
| 包件1963 | 标段1 | 大涨镇、白龙镇、南环路街道、辛置镇、退沙街道 | 高档品牌包含海尔、力诺瑞特;中档品牌包含志高、晖普、奥赛玑;低档品牌包含天丰、亿美达、志福;墙面取暖器品牌暖能时代。 | 报名报价方式****协会网站项目信息 | 金额 | 账期 | 6 | 结算方式:每月 1日到 3 日为对账日,根据双方合同指定人员签认的收料小票及合同签订价格,办理上月 1 日到上月31日送达工地货物的材料结算(对账)单,结算(对账)单需双方共同签章。超过结算时间,顺延至下一结算周期。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间内办理结算,采购方不予延期加价及其他衍生费用。结算时供应商须提供与结算总价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时足额提供发票采购方不予挂账不予付款且不承担延期责任,直至供应商按约定提供发票。结算挂账金额以结算单上双方签字齐全且双方盖章后生效,只签字不盖章形成的结算文件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其余任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任务书、对账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均无效,且不得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供应商按采购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与供应商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供应商应在结算单办理完毕之日起7日内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并验证完成后,于2026年1月15日前付款至已结算金额的75%,2026年春节前付款至已结算金额的85%,2026年6月1日前付款至已结算金额100%。 |
备注: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11-28 18:49:07 - 2025-12-01 10:00:00(节假日正常工作)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登陆筑服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5-12-02 10:00:0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响应文件,平台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根据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标书代写
递交地址:登陆筑服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12-02 10:00:00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实施主体经办人:邢蕊文 电话:156****9017
需求单位联系人: 电话:
商务联系人: 电话:
技术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