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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发****公司60%股权及22032.27万元债权 |
|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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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 28089.551587万元(人民币) |
| 20工作日 |
| 2025-12-01 |
| 网络竞价 |
|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股权和债权两个部分,其中:(1)股****集团****公司持有的**城发****公司60%股权,其挂牌价格定价依据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经备案的鲁(中鲁评)评报字[2025]第ZC06021号评估报告中**城发****公司60%股权评估价值数(6057.281587万元);(2)债权为****对**城发****公司持有的全部债权,其定价依据为****与**城发****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2025年4月30日债权本息合计22032.2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6540.69万元,债权利息5491.58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集团投资开发有限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公司及关联方解除担保或提供反担保,同时,接受并同意执行转让方提交的《国有企业股权及债权转让实施方案》全****交易中心备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公司**城发****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公司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