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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 血液透析设备及耗材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司前来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内容:血液透析设备及耗材(标书编号:****),本次磋商分为4个包进行,第1包:血液透析机,数量12台;第2包:血液滤过透析机,数量3台;第3包: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设备2台;第4包:血液透析耗材。
2、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投标文件: 2025 年12月5日 下午3点之前
开标时间: 2025 年 12月5日 下午3点。标书代写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淮**路125号
收件人:王旭初、**伟
开标地点:****公司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3、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及费用。
4、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
电话:0557-****688 传真: 0557-****804
邮编: 234000 联系人:**伟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电话:0557-****699
5、为便于工作联系,如贵公司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妥回执,****公司公章后于 2025年12月4日上午10:30前将回执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上指定电子邮箱,但回执将不被视同投标**式的投标文件。
6、如对中标结果有质疑,投标公司应于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4条,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