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增产60000吨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梅县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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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482396K吴友君
吴友君**省**市**区
**市**区**镇葵下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二期增产60000吨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8-C348-通用零部件制造
**省**市**区 **镇葵下村
经度:116.14635 纬度: 24.40803****环境局**分局
2021-01-08
**区环审〔2021〕12号914********482396K001Q
2025-05-1120000
232.2****
914********482396K**吉优蓝****公司
****1403MA54BAGQ1U******公司
****0402MA7GF4NG432024-11-04
2024-12-202025-04-30
2025-11-032025-12-0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03lZ0mg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继续建设1栋1层厂房(2号厂房)及综合楼2层以上主体建筑,增设1台容量为3吨的熔炉及一批机加工生产设备,新增铝模造型、呋喃树脂砂造型、半成品机械零部件喷漆、浸漆、烤漆等工艺,设计年产铸造工件60000吨;两期建设3台熔炉,并继续建设生产厂房及设施投产后,可实现总生产规模7.2万吨/年铸件机械零部件。继续建设1栋1层厂房(2号厂房)及综合楼2层以上主体建筑,**热处理线油冷却工序、喷漆工序、精加工工序,并依托一期熔炉新增酚醛树脂砂造型工艺,**工作时长后生产规模年产铸造件1.9万吨。
分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熔炉1套,新增铝膜造型、呋喃树脂砂造型,新增热处理线油冷却工艺,新增喷漆、烘干、浸漆、烤漆工艺,新增水洗工艺,新增喷油工艺;本次验收采取分期验收,含热处理线油冷却工序、喷漆工序、精加工工序,并依托一期熔炉新增酚醛树脂砂造型工艺;
分期验收,已新增熔炉1套,但未运行;其中未开展铝膜造型、呋喃树脂砂造型、喷油、烘干、浸漆、烤漆工艺,但新增酚醛树脂造型、切削液清洗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期建设的地埋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浇灌厂内4957m2绿化;熔炉冷却水经制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除蒸发外),不排放;废气处理池喷雾废水在喷淋池内沉淀,并循环利用,不排放;精加工清洗废液精加工机水槽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热处理线水冷却工艺不更换水,不产生废水; 2、熔炉废气采用水雾喷淋池(容积123m3)湿法除尘后高空排放;砂造型废气采用“活性炭+UV光解”处理器(处理能力10000m3/h)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房漆雾拟**1套水帘系统处理后汇至**的“活性炭+UV光解”处理器(处理能力10000m3/h)与烘干/浸漆/烤漆废气合并处理并排放;热处理油冷却油雾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能力20000m3/h)处理后排放;机加工废气采用设备自带水槽在湿式状态下作业,无粉尘产生;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原一期脱砂/落砂、拌砂废气处理设施不变; 3、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油漆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变压器油、清洗区含碱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堆放、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按相关要求设置;金属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炉渣、废砂收集后外售;金属沉渣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1、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期建设的地埋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浇灌厂内6300m2绿化;熔炉冷却水经三级制水机处理后循环使用(除蒸发外),不排放;废气处理池喷雾废水在喷淋池内沉淀,并循环利用,不排放;精加工清洗采用切削液清洗,不更换废水,无废水产生;热处理线水冷却工艺未开展,无该废水产生; 2、熔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20000m3/h)后高空排放;浇注/造型废气采用2套吸附棉+活性炭装置(处理能力20000m3/h)并联预处理后汇至现有水雾喷淋池(容积200m3,10个喷头)湿法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抛丸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20000m3/h)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房废气采用2套活性炭装置(处理能力3000m3/h)串联处理高空排放;热处理线油冷却油雾废气采用二级油雾净化器(处理能力10000m3/h)处理后高空排放;机加工废气采用设备自带水槽在湿式状态下作业,无粉尘产生;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原一期脱砂/落砂、拌砂废气处理设施不变; 3、厂内金属边角料、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熔炉生产;炉渣、废砂、****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废变压器油泥、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及空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项固体废物采取了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
1、环评时拟新增1台熔炉,全厂3台熔炉并列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可共用1套处理设施,实际建设后二期建设的熔炉改锻造工艺,一期原有熔炉废气处理设施改造。 2、本期验收时,铝模砂型、呋喃树脂砂型未开展,新增酚醛树脂砂型,技改废气处理设施; 3、本期验收时喷漆工艺采用在喷漆房内空气喷涂+自然晾干,无烘干过程,浸漆/烤漆工艺未开展,废气处理设施能力改变; 4、本期验收时现场勘察,油冷却池容积变小,油雾废气处理设施能力缩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时水玻璃砂描述为造型工艺水玻璃砂仅用于铁水煲维修,不作为造型工艺
更正描述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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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熔炉冷却用水经制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 无需评价 **1套三级制水机(制水能力1t/h)及回水箱(2m3)供熔炉冷却水制水 无需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熔炉废气依托一期地埋式水雾喷淋池(容积200m3,10个喷头)湿式除尘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标准 熔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20000m3/h)处理 已监测
2 浇注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26000m3/h)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浇注/造型不能拆分,废气采用2套吸附棉+活性炭装置(处理能力20000m3/h)并联预处理后汇至现有水雾喷淋池(容积200m3,10个喷头)湿法除尘 已监测
3 造型废气采用活性炭+UV光解处理器(处理能力10000m3/h)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标准 浇注/造型不能拆分,采用2套吸附棉+活性炭装置(处理能力20000m3/h)并联预处理后汇至现有水雾喷淋池(容积200m3,10个喷头)湿法除尘 已监测
4 切割/打磨/抛丸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20000m3/h)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标准 抛丸布废气采用袋除尘器(处理能力20000m3/h)处理 已监测
5 热处理油冷却油雾废气采用雾净化器(处理能力20000m3/h)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标准 热处理油冷却油雾废气采用二级雾净化器(处理能力10000m3/h)处理 已监测
6 喷漆工序漆雾颗粒先经水帘系统(处理能力10000m3/h)处理后再汇至浸漆/烤漆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UV光解”处理器一并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标准 本次验收浸漆/烤漆未开展,喷漆废气采用2套活性炭装置(处理能力3000m3/h)串联处理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加装减震垫、隔声罩,厂房隔声 厂界东北至北面、西南至西北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南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生产设施全部安装于厂房内,熔炉、锻造机、抛丸机、机床、电机、泵、空压机、风机等高声源设备加装减震垫和隔声罩,同时封闭厂房,通过隔声、消音、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源向外传递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按相关要求设置,废油漆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变压器油、清洗区含碱泥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拆除一期厂房内彩钢板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的危废仓,地面做防腐防渗漏措施,危废按品种分类暂存后外委**市****公司处置,其中废润滑油空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另外,精加工机水洗改切削液加工,无清洗池碱性泥渣,新增废切削液品种。
2 金属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炉渣、废砂收集后外售;金属沉渣有资质单位处置; 在2号厂房内熔炉边划定30m2区域作可利用一般固废堆存区,金属边角料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熔炉生产。在三期空置地块设置占地面积1000m2的废砂、炉渣堆存区,可利用回收砂回用于砂模制芯,不可回收废砂及炉****建材厂综合利用。水雾喷淋池清掏的污泥收集后暂存至危废仓,****建材厂综合利用。精加工机水槽清理的金属碎屑/沉渣过滤后回用于熔炉生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未提及 精加工机改切削液加工,厂内贮存大量切削液;在切削液贮存区附近,利用地势优势,设置1.5t容积桶作事故应急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灌溉厂内绿化,不外排; 2、雨水排放口依托现有雨水排放口排放; 3、二期熔炉废气依托现有一期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口;1、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灌溉厂内绿化,不外排; 2、雨水排放口依托现有雨水排放口排放; 3、本期采用分期验收,二期熔炉废气单独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口,但不在本次验收; 4、浇注、造型废气除尘依托一期现有地埋式水雾池湿式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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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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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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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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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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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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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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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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