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改造项目

审批
辽宁-本溪-平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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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01

项目名称 ****总厂焦化废水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钢铁路20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邹德胜
联系人 张敬彬 联系电话 130****7871
项目投资(万元) 6643 环保投资(万元) 664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2-2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利用工源厂区原有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设计废水处理能力185m3/h,其中包括:工源厂区废水120m3/h、**厂区废水45m3/h(利用管道送至工源厂区)、厂区水封水及其他远期规划废水20m3/h.本钢焦化厂酚氰废水达标处理回用项目工艺实际由以下几个单元组成: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后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回用处理单元、浓盐水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和气体收集除臭单元。预处理单元采用“重力除油 组合气浮器”工艺流程为本工程预处理除油基本工艺技术要求;生化处理单元采用微生物处理技术结合“预曝气池 A/O 处理工艺流程”为本项目基本生化处理工艺技术要求,生化处理单元是焦化废水处理的核心,将主要的有机物、总氮以及氨氮、挥发酚及氰化物等污染物质去除;深度处理单元工艺技术采用“混凝沉淀 多介质过滤 臭氧催化氧化”为基本工艺技术要求;回用处理单元采用“超滤反渗透浓水高级氧化处理”组合工艺为本单元基本工艺技术要求。回用单元产生的浓盐水经过处理后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用于熄焦和冲渣或烧结消耗。 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及物化加药后污泥经压滤机产生的污泥回配炼焦,避免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 系统产生的废油用汽车罐车送到焦油氨水澄清槽(仅限优质焦油)或送煤场掺入炼焦煤中,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污水处理系统中的调节池、重油池、轻油池、缺氧池等池体加盖密闭,留引风口接引风管路。初曝池、好氧池等进行加盖,预留引风口接引风管路(密封盖考虑可拆卸设计,便于检修)。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加盖收集进入引风管路系统,通过引风机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塔等除臭后进入排放塔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废水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气采取生物除臭措施后通过烟囱排放至大气中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焦化生产废水采取生物脱氮加高级氧化及膜处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用于熄焦和冲渣或烧结消耗。
固废 环保措施:
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及物化加药后污泥经压滤机产生的污泥回配炼焦,避免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系统产生的废油用汽车罐车送到焦油氨水澄清槽(仅限优质焦油)或送煤场掺入炼焦煤中,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承诺:**** 邹德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邹德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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