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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835380 | 建设单位法人:倪强 |
| 郑建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横店镇科兴路88号 |
| 年产650万套灯具结构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72-C3872-照明灯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横店镇科兴路88号 |
| 经度:120.26836 纬度: 29.175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0 |
| 金环建东〔2025〕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835380001Z |
| 2025-0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0 |
| 2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83538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783MA2DDWPBX7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783MA2DDWPBX7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31UGsjP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50万套灯具结构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50万套灯具结构部件 |
| 一致,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熔化:将外购铝锭(新铝)熔化成液体的高温铝水。本项目采用每台压铸机配套一台机边坩埚保温炉进行加热熔化(以天然气为燃料),铝锭熔化温度约为600℃。 压铸:用压铸机将高温铝水压铸成所需要的产品。根据产品的重量和规格不同,用的压铸机和模具也不同。铝水在倒入模具之前,要在模具表面喷洒脱模剂及被覆剂,以保护模具和保证铸件质量(脱模剂需要与水按1:150稀释使用,废脱模液经专业的“脱模剂回收设备”收集后回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使用机械手臂通过坩埚(喷涂被覆剂,防止坩埚表面粘结大量的铝水)铝水转移至压铸机模具内。另外压铸前在冲头(压铸机的射出杆连接的是冲头,将铸料推入模具成型的活塞)及导轨加入适量的颗粒油及导轨油形成一个性能优异的润滑膜,降低因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 切边、研磨、抛丸、打磨:成型后的压铸件经切边机去除浇口边角料后依据产品要求不同,分别采用研磨(**湿式加工,不添加研磨剂,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跟****处理站处理)、抛丸及人工砂带打磨去除毛刺,使铸件表面光滑。 机加工(钻攻、车床、加工中心):通过数控车床、钻床等进行部件机加工,机加工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与水调配成浓度8-12%使用)进行冷却和润滑,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脱脂清洗:根据产品精密度及品质要求不同,分为手工清洗、自动清洗及超声波清洗。 ①手工清洗:手工清洗线用于生产精密产品,产品经行车吊装后依次浸入“超声波脱脂(常温,连续三道,1-3道槽内依次添加除油剂、脱脂剂A、脱脂剂B,单槽尺寸1.2m×0.9m×1.1m)、水洗(常温,连续4道,单槽尺寸1.2m×0.9m×1.1m)、镁合金清洗(常温,2道,添加镁合金处理剂,尺寸1.2m×0.9m×1.1m)、超声波水洗(常温,1道,尺寸1.2m×0.9m×1.1m)、硅烷化处理(常温,1道,添加硅烷剂,尺寸1.2m×0.9m×1.1m)、纯水洗(常温,1道,尺寸1.2m×0.9m×1.1m)”,最后进入烘箱内进行烘干(天然气加热,温度约120-140℃)。烘干后进入喷塑线进行后续喷塑涂装。 ②自动清洗:经清洗线传送链将铸件依次进行“预脱脂(燃气加热,1道,添加除油剂,尺寸:2.5m×1.8m×1.08m)、主脱脂(燃气加热,1道,添加除油剂A/B,尺寸:4.0m×1.8m×1.08m)、水洗(常温,2道,尺寸:1.2m×1.8m×1.08m和1.0m×1.8m×1.08m)、纯水洗(常温,1道,尺寸0.8m×1.8m×1.08m)”,在一条流水线上进行,采用喷淋方式(通过喷头将槽液转化为雾气对工件进行处理,雾气经收集后返回至槽体内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清洗后进入烘道(天然气加热,温度120-140℃)进行烘干,烘干后进入喷塑线进行后续喷塑涂装。 手工及自动清洗线设有纯水制备机1台,设计能力2t/h,采用“石英砂滤+活性炭碳滤+精密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进行加工,制备效率60%。 ③超声波清洗:部分产品采用超声波清洗,工艺为预脱脂(1.5m×1.5m×1.1m)-主脱脂(3m×1.5m×1.1m)-清洗(2m×1.5m×1.1m)-烘干(电加热),清洗需添加少量除油剂,清洗完成后产品即可包装,无需喷塑。 上述前处理工艺槽体内的槽液和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纳管排放。 喷塑、烘干固化:前处理完成后进行喷塑表面处理,设有1条自动喷塑流水线、1条手工喷塑线及1条特定颜色喷塑线,自动喷塑线设有一个大喷房(配有10把自动喷枪及2把手工喷枪(补喷用)),手工线配有5个小喷房(配有7把自动喷枪及4把手工喷枪),特定颜色喷塑线设有2个小喷房(配2把手工喷枪),手工线、特定颜色喷塑线及自动线共用一条烘道(天然气燃烧间接加热,温度180-220℃)。喷塑完成后进行检验包装。 另喷塑线挂具长时间使用后会在表面形成一层树脂层,影响挂件在挂具上的稳定性,需定期处理树脂层。挂具先使用**进行粗清洗,去除表面颗粒物,然后经热洁炉(天然气直燃,温度750-1150℃)对粘结固化塑粉进行燃烧处理,形成洁净挂具 | 实际建设情况:熔化:将外购铝锭(新铝)熔化成液体的高温铝水。本项目采用每台压铸机配套一台机边坩埚保温炉进行加热熔化(以天然气为燃料),铝锭熔化温度约为600℃。 压铸:用压铸机将高温铝水压铸成所需要的产品。根据产品的重量和规格不同,用的压铸机和模具也不同。铝水在倒入模具之前,要在模具表面喷洒脱模剂及被覆剂,以保护模具和保证铸件质量(脱模剂需要与水按1:150稀释使用,废脱模液经专业的“脱模剂回收设备”收集后回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使用机械手臂通过坩埚(喷涂被覆剂,防止坩埚表面粘结大量的铝水)铝水转移至压铸机模具内。另外压铸前在冲头(压铸机的射出杆连接的是冲头,将铸料推入模具成型的活塞)及导轨加入适量的颗粒油及导轨油形成一个性能优异的润滑膜,降低因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 切边、研磨、抛丸、打磨:成型后的压铸件经切边机去除浇口边角料后依据产品要求不同,分别采用研磨(**湿式加工,不添加研磨剂,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跟****处理站处理)、抛丸及人工砂带打磨去除毛刺,使铸件表面光滑。 机加工(钻攻、车床、加工中心):通过数控车床、钻床等进行部件机加工,机加工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与水调配成浓度8-12%使用)进行冷却和润滑,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脱脂清洗:根据产品精密度及品质要求不同,分为手工清洗、自动清洗及超声波清洗。 ①手工清洗:手工清洗线用于生产精密产品,产品经行车吊装后依次浸入“超声波脱脂(常温,连续三道,1-3道槽内依次添加除油剂、脱脂剂A、脱脂剂B,单槽尺寸1.2m×0.9m×1.1m)、水洗(常温,连续4道,单槽尺寸1.2m×0.9m×1.1m)、镁合金清洗(常温,2道,添加镁合金处理剂,尺寸1.2m×0.9m×1.1m)、超声波水洗(常温,1道,尺寸1.2m×0.9m×1.1m)、硅烷化处理(常温,1道,添加硅烷剂,尺寸1.2m×0.9m×1.1m)、纯水洗(常温,1道,尺寸1.2m×0.9m×1.1m)”,最后进入烘箱内进行烘干(天然气加热,温度约120-140℃)。烘干后进入喷塑线进行后续喷塑涂装。 ②自动清洗:经清洗线传送链将铸件依次进行“预脱脂(燃气加热,1道,添加除油剂,尺寸:2.5m×1.8m×1.08m)、主脱脂(燃气加热,1道,添加除油剂A/B,尺寸:4.0m×1.8m×1.08m)、水洗(常温,2道,尺寸:1.2m×1.8m×1.08m和1.0m×1.8m×1.08m)、纯水洗(常温,1道,尺寸0.8m×1.8m×1.08m)”,在一条流水线上进行,采用喷淋方式(通过喷头将槽液转化为雾气对工件进行处理,雾气经收集后返回至槽体内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清洗后进入烘道(天然气加热,温度120-140℃)进行烘干,烘干后进入喷塑线进行后续喷塑涂装。 手工及自动清洗线设有纯水制备机1台,设计能力2t/h,采用“石英砂滤+活性炭碳滤+精密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进行加工,制备效率60%。 ③超声波清洗:部分产品采用超声波清洗,工艺为预脱脂(1.5m×1.5m×1.1m)-主脱脂(3m×1.5m×1.1m)-清洗(2m×1.5m×1.1m)-烘干(电加热),清洗需添加少量除油剂,清洗完成后产品即可包装,无需喷塑。 上述前处理工艺槽体内的槽液和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纳管排放。 喷塑、烘干固化:前处理完成后进行喷塑表面处理,设有1条自动喷塑流水线、1条手工喷塑线及1条特定颜色喷塑线,自动喷塑线设有一个大喷房(配有10把自动喷枪及2把手工喷枪(补喷用)),手工线配有5个小喷房(配有7把自动喷枪及4把手工喷枪),特定颜色喷塑线设有2个小喷房(配2把手工喷枪),手工线、特定颜色喷塑线及自动线共用一条烘道(天然气燃烧间接加热,温度180-220℃)。喷塑完成后进行检验包装。 另喷塑线挂具长时间使用后会在表面形成一层树脂层,影响挂件在挂具上的稳定性,需定期处理树脂层。挂具先使用**进行粗清洗,去除表面颗粒物,然后经热洁炉(天然气直燃,温度750-1150℃)对粘结固化塑粉进行燃烧处理,形成洁净挂具 |
| 一致,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循环利用和重复使用率;研磨废水、热洁炉清洗废水经“多级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脱脂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多介质过滤”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直接纳管;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喷粉+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压铸废气经“旋流水喷淋+过滤袋+高压静电除尘”、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的打磨粉尘与抛丸粉尘经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同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手工喷塑废气、自动喷塑废气、特定颜色喷塑废气分别经“滤筒回收 +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热洁炉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相关浓度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浓度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相关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相关浓度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位置;对设备做 减振处理,车间使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做好源头分类、规范贮存。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纯水废活性炭、废砂、废膜、废滤芯、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铝渣、铝灰、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废气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循环利用和重复使用率;研磨废水、热洁炉清洗废水经“多级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脱脂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多介质过滤”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直接纳管;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2#厂房综合废气)经“喷粉+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压铸废气经“旋流水喷淋+过滤袋+高压静电除尘”、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的打磨粉尘与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厂房的手工喷塑废气、自动喷塑废气、特定颜色喷塑废气分别经“滤筒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厂房喷塑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新改造厂房热洁炉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新改造厂房的2股抛丸粉尘分别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各自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厂房手工清洗烘干天然气废气排放口、自动清洗烘干天然气废气排放口各自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相关浓度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相关浓度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相关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相关浓度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位置;对设备做 减振处理,车间使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做好源头分类、规范贮存。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废脱模液、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纯水 废活性炭、废砂、废膜、废滤芯、一般废包装材料等,****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另均为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铝渣、铝灰、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废气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废抹布、废有机溶剂,其中铝渣、铝灰委托****处置;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污泥、废矿物油、废抹布、废有机溶剂委托******公司处置;废气废活性炭则委托******公司和至源环保科技****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企业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了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完善了一般固废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地面硬化等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的存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对于可能含有机挥发性气体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等),在厂区内要求进行密闭暂存。本项目布置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能满足贮存需求。 |
| 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应当在项目投入运行前,取得相应的总量指标。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 NOx0.3002t/a、烟(粉)尘3.092t/a。 2、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各类设备的维护、检查,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确保“三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危废得到安全处置。 3、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应当在项目投入运行前,取得相应的总量指标。 2、已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已设置专业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并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职工环保教育、提升环保意识。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企业定期维护相关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污染物的跟踪监测,确保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已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委托咨询**市****公司,已对本项目重点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 |
| 一致,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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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多级混凝沉淀”、“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多介质过滤”等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等 | 本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循环利用和重复使用率;研磨废水、热洁炉清洗废水经“多级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脱脂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多介质过滤”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直接纳管;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公司集中处理。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1#处理系统、2#处理系统的各项检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均满足《关于明****公司等 3 家集中式 污水处理设施入网企业水质要求的通知》(东生态办[2017]12 号)要求);总氮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 |
| 1 | “喷粉+旋风除尘+滤筒除尘”“旋流水喷淋+过滤袋+高压静电除尘”“水膜除尘”“布袋除尘”“滤筒回收+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水喷淋” | 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相关浓度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相关浓度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相关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相关浓度限值。 | 本项目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2#厂房综合废气)经“喷粉+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压铸废气经“旋流水喷淋+过滤袋+高压静电除尘”、打磨粉尘经“水膜除尘”与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到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厂房的手工喷塑废气、自动喷塑废气、特定颜色喷塑废气分别经“滤筒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厂房喷塑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新改造厂房热洁炉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新改造厂房的2股抛丸粉尘分别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各自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厂房手工清洗烘干天然气废气排放口、自动清洗烘干天然气废气排放口各自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相关浓度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相关浓度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相关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相关浓度限值。 |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厂界无组织废气的检测因子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企业厂区内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5 ;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 限制要求。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2#厂房综合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2#厂房手工清洗烘干天然气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2#厂房手工、自动喷塑废气的检测因子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2#厂房喷塑固化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2#厂房手工清洗烘干天然气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新改造厂房热洁炉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新改造厂房抛丸粉尘排放口1、2以及2#厂房特定颜色喷塑废气的颗粒物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减震垫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生产过程噪声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过程中已对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对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减振器等;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做好源头分类、规范贮存。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纯水废活性炭、废砂、废膜、废滤芯、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铝渣、铝灰、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废气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厂区内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废脱模液、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纯水废活性炭、废砂、废膜、废滤芯、一般废包装材料等,****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另均为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铝渣、铝灰、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废气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废抹布、废有机溶剂,其中铝渣、铝灰委托****处置;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污泥、废矿物油、废抹布、废有机溶剂委托******公司处置;废气废活性炭则委托******公司和至源环保科技****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企业制定了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所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于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处建设要求已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做好危废标识、标牌和台账记录。 |
| 1 | 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已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委托咨询**市****公司,已对本项目重点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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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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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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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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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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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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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