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磋商,本项目为国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码为2511-330211-04-01-548694,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蛟川书院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地点:****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校园总用地面积225845㎡,总建筑面积约122850㎡,其中最大建筑单体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为2225㎡,建筑面积为9737㎡;外立面改造面积约41349㎡(减去一、二号教师宿舍楼)。
投资估算:约2300万元,其中**费用约1925.44万元。
发包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如有)、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1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发包控制价(即最高限价):646891元。
二、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允许联合体形式响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发包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包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发包人将依法取消其中包资格);标书代写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8、****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1、响应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或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主设计师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响应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16时00分前在“**区基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基层公共**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基层公共**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磋商会议地点为**市**区骆驼街道**南路55号(******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人须在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后 30 分钟内在“**基层公共**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发包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响应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磋商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区”栏内(https://jyxt.****.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区 id=330211)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发包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区”栏内(https://jyxt.****.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区 id=330211)上,要求已取得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1、发包人:****
联系地址:**区庄市街道逸夫路2080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5226
2、发包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大厦10楼(1007室)
联系人:倪琦磊、沈朝伦、徐** 联系电话:0574-****1526
3、****公司:****公司
技术支持:0574-****7268;180****0830; QQ 群:****5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