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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樱花路100号房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樱花路100号房租
数量:4
预算金额(元):****331
单位:季度
简要规格描述: 樱花路100号房屋租赁服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3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区****中心位于**区樱花路100号,建筑面积:1363.3平方米,****中心,房屋租赁权归属****,交通便利,便于服务花木街道居民,****机关办公用房。且本项目为续租项目,租金和办公条件符合我单位的需求,此安排可以大幅减少配套办公的二次投入。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依据《****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沪府令65号)文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之“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海桐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顾春辉
联系地址: **市**区玉兰路218号
联系电话: 189****593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樱花路房租.pdf (46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