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娄星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经**区第16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实施。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农联〔2022〕109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3〕5号、****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项目的补充通知》湘农联〔2025〕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项目实施主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没有失信记录、具备必要项目建设和筹资投劳能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

二、实施主体应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预算经财政评审后,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简化操作程序,按有关规定自主组织实施。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三、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由实施主体全额垫资建设,项目完工后,按照每亩不高于2600元予以补助。分两次拨付补助资金,第一次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计亩均投资标准达到4000元及以上(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付50%,项目验收合格但亩均投资标准未达到4000元及以上,不给予资金补助;****农业农村局竣工验收后付50%。

四、实施主体应在完成项目建设后5年内,落实好耕种任务,确保项目区域内不出现耕地抛荒,并承担工程管护责任。

五、其他未详细列举****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农联〔2022〕109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3〕5号、****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项目的补充通知》湘农联〔2025〕2号和《**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准。

请有意向承担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的市场主体在本通知发布后至2025年12月1日下午17:30前到****610室递交意向书,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喻彦波

联系电话:****229****

附件:1.《****农业农村局关于**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3.****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4.****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厅《关于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项目的补充通知》

5.申报意向书

附件:1附 表一汇总**区2026年项目批复 930

附件:1.****农业农村局关于**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娄农复〔2025〕15号

附件:2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3.****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1)

附件:4.****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项目的补充通知》(湘农联〔2025〕2号)HNPR-2025-17002(1)(1)

附件:5.申报意向书


****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