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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工程项目EPC(一期)的澄清答疑2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工程项目EPC(一期)(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由12个月修改为24个月。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招标人:****
电话:185****3999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0551-****1482、199****7738、139****0189
日期: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