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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15)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市发现黑臭水体7处(**县2处、**市4处、**区1处)。
二、整改措施
(一)动态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组织开展辖区内城乡黑臭水体排查,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有序安排整治,实行动态清零。
(二)统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消除黑臭根源,恢复水体功能,实现 标本兼治 。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向各县(市、区)政府印发了《**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运环委办发〔2024〕4号)文件,规定了**市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要求、工作专班、治理标准等。
(二)由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分局,赴现场实地核实整改情况,经核实,7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共10天)向****央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李晓霞
固定电话:0359-****266
电子邮箱:****@163.com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