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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泸应急发〔2023〕49号)、《****关于开展**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公开摇号(抽签)工作的公告》、《****关于印发<**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公开摇号(抽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组织了**市202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公开摇号(抽签)工作会议,现将最终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零售店(点)名称 | 备注 |
| 1 | 密特林 | ****经营部 | 正式资格 |
| 2 | 何熊锋 | ****百货店 | 正式资格 |
| 3 | 罗建中 | ****商贸有限公司 | 正式资格 |
| 4 | 彭朝娟 | ---- | 正式资格 |
| 替补顺位 | 申请人姓名 | 零售店(点)名称 | 备注 |
| 1 | 邬秀琳 | **市嘉和烟花爆竹店 | 第一替补 |
| 2 | 曹自飞 | ****经销店 | 第二替补 |
| 3 | 陈嘉鑫 | ****小吃店 | 第三替补 |
| 4 | 石加涛 | ---- | 第四替补 |
(一)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
(二)异议提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提供详细的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匿名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三)替补规则:若上述正式零售资格获得者因故无法取得或放弃许可,将按替补顺位由第1位至第4位依次自动递补。
通讯地址:**市六库街道**南路112号
联系电话:0886-****359
****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