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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激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开展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11月14日组织开展了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由非遗科指导,呼****研究院****中心)具体实施,****广电局评估上报、****中心汇总评估、非遗科审核、局党组会议审定,现将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
联系单位:**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受理时间: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dianfengshan2023@126.com
联系电话:0471-****050
附件:2024年度**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优秀、合格等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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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