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西安航空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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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办公厅****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行业企业需求、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校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良好

1.申报课程应为专业核心课程,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至少已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且保证立项后4年内均能正常开设。

2.已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本科课程的专业核心课程优先申报。

3.已有校企**开发课程基础且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专业核心课程优先申报。

(二)课程申报主体

1.校企**课程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按需要组建4—8人的教学团队,团队中至少要有一名企业人员参与,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无师德师风问题。其中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只能参与申报1门校企**课程。

2.校内课程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至少完成2轮所申报课程的教学工作,并且具有一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时须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课程负责人要求政治素质可靠,须为**企业正式员工,参与课程建设能得到**企业的支持(要求提供**企业的签字盖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能实际参与课程建设。

4.鼓励跨学科专业申报。

二、项目建设

(一)建设要求

1.加强课程团队建设。课程团队要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共同修(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实施课程教学。校内教师要深入**企业,掌握企业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企业人员要通过来校授课、线上授课、录制视频课程等方式进行授课,原则上授课课时不得少于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应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适时更新,展现行业实际需求与技术最新发展,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入课堂教学,要求校企**课程直接来源于企业一线的教学内容不少于四分之一。

3.创新课程教学方法。课程教学过程应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广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4.共建课程教学**。校企应共同开发多媒体课件、讲义、教案、教学案例库、课程试题库等教学**,鼓励共同开展建设教材、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教学**,积极吸收运用**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5.改进课程考核评价。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价,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创新评价形式,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二)建设周期

校企**课程的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2轮教学改革实践。

三、申报名额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实施限额制,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申报2门课程,其它专业只能申报一门专业核心课程。

(二)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申报课程需提交《****校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校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和《****校企**课程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1、2和3),****学院,经学院审核通过。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通知申报条件及建设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质量过关,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并公布立项课程名单。

(三)申报材料报送

1.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6:00前将Excel版本和PDF版本(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wcjyk@xaau.****.cn,命名方式:汇总表-学院-2025年校企**课程建设项目。

2.申报课程需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之前完成网络申报(网址https://xaau.****.com),进入“在线申报”,选择对应申报项目,将申报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上传至平台。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应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2.建设期内,立项课程获得省级校企**类课程立项(或认定),****学校验收,不再参加校级验收。

联系人:周千

联系电话:029-****2581

附件:

1.****校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校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校企**课程教学日历模板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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