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5-23582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 标 题:****审批局关于**广投强****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核准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7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
****改革局:
报来《****供电局申请**广投强****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核准的请示》(**发改报〔2025〕2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广投强****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的用电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广投强****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钦****工业园。
四、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线路工程
**排岭~广投110kV线路长度约0.8km,其中双回路钢管杆双侧挂线段长度约0.55km,单回路钢管杆段长度0.25km。架空导线截面采用1×300mm2。
****电站间隔工程
利用220kV排岭**期已建110kV备用出线间隔作为本期110kV广投出线间隔。在排岭站现有场地内扩建一个110kV备用出线间隔。
五、项目总投资5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14万元,占总投资的2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本金以外的457万元,****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工程建设以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撑文件是《****政府关于**广投强****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函》(**政函〔2025〕1145号)、******局《关于**广投强****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的意见》等。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使用林地、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因电网工程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内,本项目无须办理节能审查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在工程规划设计及建设中涉及穿越交通道路、各类园区、**、村庄、水库的,需要提前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走向,做好合理避让。如后续因道路规划调整、园区开发等原因需迁改本线路路径,****政府意见(**政函〔2025〕1145号)执行。本线路路径走向还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规定与**的安全距离要求。项目须按照国家电****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以确保电网工程质量。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审批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