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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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配套****体育馆场地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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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5-12-02 12:00:00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修改为: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10%,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的金额相同。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
4、投标保证金减免措施如下:(1)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2)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咨询)货物类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3)诚信状况良好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国家、省信用平台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被公示。(4)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其他要求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标书代写
5、合同价款的时间、方式和比例、结清款等的约定如下:
①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30%的预付款;
②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主要合同设备,经开箱检验完成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检验合格报告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已完价款的80%。
③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经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
④在买方收到卖方递交的结算申请、完整的结算资料和竣工归档资料,经结算审核完成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结算价的97%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期内合同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一次性全额付清(不计利息)。
⑤卖方需无条件配合买方的二次审计。
备注:买方每次付款前,卖方应提供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专用合同条款第10条修改为:
履约保证金生效时间:保函开具之日。(招标人未填写时显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履约保证金失效时间:验收合格之日。(招标人未填写时显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10%。(未填写时显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卖方应按下述第 (2)种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选择其他时必填)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银行保函;
(3)银行本票、汇票;
(4)其他: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未填写时显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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