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5年12月01日为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天气发生概率,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我局起草了《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要求,现将《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发送到****@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地址:**县屯城镇**路54****环境局二楼,邮政编码:571600。(3)咨询电话:****1892。(4)意见应在征求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