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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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空调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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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手术室空调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手术室空调改造工程。 3.标段名称:****手术室空调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手术室空调改造工程,具体以现场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预算金额:572600.00元。 8.最高限价:572600.00元,高于该限价作无效标论处。 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0.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本项目包含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至最终交付使用的全流程全部工作及责任,确保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功能与质量标准,招标人接收后可直接投入正常运营。 二、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4)磋商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地址:****广场公寓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报名方式:①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名联系人:陆晶晶;投标报名联系电话(微信):177****9881。文件制作费:500元; 投标人也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微信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点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中心8楼开标二室(幸福大道16****中心八楼) 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8楼开标二室(幸福大道16****中心八楼) 标书代写 六、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电子标服务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磋商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县发宏街27号 联系人:胡乃菊 联系电话:(0515) 8232 17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大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159****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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