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核准〔2025〕2号
****改革局关于**市县道X809线博美炮厂段改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市县道X809线博美炮厂段改建工程核准申请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该路段通行能力与安全水平,满足当地运输要求,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实现工业运输与农业交通协同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市县道X809线博美炮厂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市博美镇,起点位于淡黄水路口附近,****医院附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改线道路全长1.412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30Km/h,路基宽度7.5米,双向两车道,其中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6.5米,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附属安全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388.9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88.9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市县道X809线博美炮厂段改建工程用地意见的复函》(陆自然资函〔2025〕816号)、《关于**市县道X809线博美炮厂段改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运输局、******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管理局、****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