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魏庄镇胡巷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跟踪审计(二次)
二、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水果湖街松竹路与烟霞路交叉处**中央文化区K6K7地块一期K6-3栋/单元25层1号
3.成交金额: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4.28‰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1.名称:**县魏庄镇胡巷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跟踪审计(二次) 2.服务范围:**县魏庄镇胡巷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位于**县魏庄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水塘清淤22950立方米,新增护栏3.2公里,提升水系生态功能;绿色低碳:采用太阳能路灯145 盏,维修光伏路灯220盏,推广低碳节能设施;污染防治:建设9.8公里污水管网和三格式湿地厌氧池,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景观提升:种植本土树种行道树,建设五小园1000米,美化村庄环境,胡巷村道路改造、公共厕所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的跟踪审计服务和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质量保证期满之日止,(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5.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居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子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魏庄镇街道
联系人:高志恒
联系方式:186****1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高工
地址:**市**区**国际17楼
联系方式:173****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