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规划局委托****联合长阳****储备中心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位 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绿 地 率 (%)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 买 准备金 (万元) |
| 龙舟坪镇 ****社区 |
10892.29 |
住宅 |
70 |
≤2.3 |
≤22% |
≥30% |
147 |
5 |
| 1.本宗地起始价1470万元。2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机动停车位按不低于1.2个/户配建,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非机动车位按1个/户配建,应按照不低于配建非机动车位总数量50%的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充电装置(充电插座)数量不应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50%。物业管理用房、养老设施、环卫设施等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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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人、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或在**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自然**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0日16:30(休息时间除外),持有效证件(原件或盖章版复印件)到****或长阳****储备中心免费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0日16:30(休息时间除外),到****或长阳****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16:30(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2025年12月2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12月22日16:00在长阳土家****交易中心4楼开标1厅举行。标书代写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首次缴纳不得低于50%,余款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等税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取得地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按照《**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宜府办发〔2022〕9号)、《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于措施》(宜府办发〔2025〕32号)、《**县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实施细则》(长自然资规发〔2025〕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补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年内动工,2年内竣工。
(四)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五)该地块用于建设租赁性住房,所建房屋不对外销售。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长阳****储备中心、长阳土家****交易中心
地 址: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龙舟坪镇清江**26号
联 系 人:吴先生;田女士
联系电话:0717-****506;0717-****139
2.****
地 址:**省**市**区丰硕路10号**1967第13号楼-0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8****8182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阳****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公司长阳支行
账 号:4220 1338 4010 5020 3385
4.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公司**街道口支行
账 号:127********0001
长阳土家族****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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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