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26-2025-011018 文 号:德市罗发改投资〔2025〕152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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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1
****政府:
你单位《关于**市**区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调府〔2025〕59号)收悉。该项目由******公司编制概算,经研究,原则同意**市**区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区调元镇文星村2组。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文星村2组修建提灌站1座(泵房长3m*宽3m、抽水设施设备、控制柜、闸阀等配套设施),修建混凝土旱井1座直径3.5m,深9m。堰塘埂硬化长50m*高3.2m*厚0.15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九、劳务报酬: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6.58万元,占财政资金的21.23%,且所有劳务报酬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
十、其它事项:项目业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
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