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室外路面维修项目竞争性购买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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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总局****税务局室外路面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总局****办公室(**州**县**南路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4:30点(**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总局****税务局外部路面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购买

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万元(人民币)

购买需求:****总局****税务局目前使用的室外路面位于单位**县**南路12号,实际使用面积1060.89平方米,****税局于2001年建成,2018年机构合并后,单位继续使用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停车区域。

室外路面因年久失修,地基不稳,部分路面沉陷等结构性问题,出现安全隐患。为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出行安全隐患,也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更优质安全的办税环境,需对本单位室外路面进行维修改造,主要维修改造包括:土建花池工程、地坪工程、水电配套设施改造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各标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管理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由国家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总局****办公室(**州**县**南路12号)。

方式:持文件获取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份/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下午14:30点(**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总局****办公室(**州**县**南路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30点(**时间)

地点:****总局****办公室(**州**县**南路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购****总局****税务局-**州-**县(https://yunnan.****.cn/col/col3880/index.html)上发布。

2.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购买公告)。

3.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购买文件要求密封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收。

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法人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资料,采购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均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可提供供应商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州**县**南路12号

联 系 人: 龚文超

联系电话:087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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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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