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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年产树脂工艺品3万件**项目》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树脂工艺品3万件**项目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位于**市横栏镇宝裕村中横大道28号第一栋三楼之二(E113°14′22.731″,N22°31′57.735″),用地面积约为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00平方米,公司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主要从事树脂工艺品的加工与销售,年产树脂工艺品3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8****1769
邮箱:****@qq.com
地址:**市横栏镇宝裕村中横大道28号第一栋三楼之二
三、公众意见表获取的方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
(2)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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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