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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大湾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工程 |
| 更正 |
**市大湾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更正公告01号
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市大湾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
更正为: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4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1家。 |
更正为: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4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为2家。 |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项目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