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试验、计量设备核心部件维修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变、配电、试验、计量设备核心部件维修项目(招标编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四、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2日 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路643号5楼508室。标书代写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 2025年12月12日 10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市**区**路643号5楼508室。”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四、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2日 10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路643号4楼408室。标书代写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 2025年12月12日 10时0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市**区**路643号4楼408室。”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2日 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路643号5楼508室。标书代写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 2025年12月12日 10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市**区**路643号5楼508室。”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四、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2日 10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路643号4楼408室。标书代写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 2025年12月12日 10时0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市**区**路643号4楼408室。”标书代写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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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