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杏花煤矿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审批
黑龙江-鸡西-鸡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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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869661M刘贤君
迟萍萍**省**市**区
**省**市**区**路1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杏花煤矿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省**市**县 **市****煤矿立井
经度:131.10639 纬度: 45.32564****环境局
2025-02-06
鸡环审〔2025〕14号****
2020-08-075279.9
2287.7****
912********869661M****
912********869661M******公司
****0109MA18YG1L322025-04-01
2025-11-032025-11-28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328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工程改、扩建工程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杏花煤矿现有工业场地内**一座锅炉房,拆除厂区现有锅炉房内现有7台10t/h燃煤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2台40t/h燃煤蒸汽锅炉,配套建设输煤系统、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等附属工程。杏花煤矿现有工业场地内**一座锅炉房,拆除厂区现有锅炉房内现有7台10t/h燃煤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2台40t/h燃煤蒸汽锅炉,配套建设输煤系统、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等附属工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锅炉房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输煤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燃烧及供热系统、烟气净化及除灰渣系统等。 1、输煤系统 本****煤矿现有煤仓,不建设储煤场地。****煤矿出产的煤炭,****煤矿矿井采出、破碎后,通过密闭输煤廊道运至锅炉房供煤系统。输煤廊道为密闭形式,采用钢栈桥、皮带上方设有喷淋水管用于燃料干燥时的加湿。 2、锅炉水处理系统 本项目锅炉补给水的水源来自经过处理的矿井水。根据水质分析资料和锅炉给水水质标准确定软化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矿井水→精密过滤器→全自动软水器→热力除氧器→锅炉给水泵→锅炉给水。 3、燃烧系统 燃煤经溜煤管进入炉膛燃烧,炉膛采用负压燃烧,平衡通风,冷风从锅炉底部进入冷风道。燃料在锅炉内充分燃烧,将软化水加热。 4、热力系统 本项目**热力系统,本工程设置循环水泵2台(一用一备)。 (1)供回水系统 热力系统按供热单台锅炉最大出力(40t/h)能力设计,一次换热系统的设计供回水温度为95/70℃。 热网回水经除污器除污后,再经循环水泵作为锅炉给水,经锅炉加热至95℃(2.0MPa的蒸汽饱和温度)后,通过热网至一次换热系统换热。 (2)补水系统 热源采用市政自来水作为供水水源,系统运行时要损失一部分水量,事故时还要增加额外的水量损失,对这些损失的水量应及时补充,对于一次网热水的补水,热源与热用户的热水网之间采用间接连接,热用户采暖系统的水量损失不需由热源补充,正常情况时热网补水量按循环水量的0.5%考虑。锅炉补水、热网补水来自软化水软化处理后,通过两台热网补水泵(一拖二变频运行)补至热网循环水泵的入口。循环水泵、补水泵采用变频调速,采用补水定压方式定压。 (3)热风系统 井筒防冻为0.3MPa蒸汽供给,由蒸汽锅炉供给蒸汽。利用了热能交换的原理,通过换热片将井口附近的冷空气加热,防止井口结冰,加热后的空气与冷空气混合后送入井下,通过主扇循环入风,混合空气的温度保持在2℃以上。本项目**锅炉房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输煤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燃烧及供热系统、烟气净化及除灰渣系统等。 1、输煤系统 本****煤矿现有煤仓,不建设储煤场地。****煤矿出产的煤炭,****煤矿矿井采出、破碎后,通过密闭输煤廊道运至锅炉房供煤系统。输煤廊道为密闭形式,采用钢栈桥、皮带上方设有喷淋水管用于燃料干燥时的加湿。 2、锅炉水处理系统 本项目锅炉补给水的水源来自经过处理的矿井水。根据水质分析资料和锅炉给水水质标准确定软化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矿井水→精密过滤器→全自动软水器→热力除氧器→锅炉给水泵→锅炉给水。 3、燃烧系统 燃煤经溜煤管进入炉膛燃烧,炉膛采用负压燃烧,平衡通风,冷风从锅炉底部进入冷风道。燃料在锅炉内充分燃烧,将软化水加热。 4、热力系统 本项目**热力系统,本工程设置循环水泵2台(一用一备)。 (1)供回水系统 热力系统按供热单台锅炉最大出力(40t/h)能力设计,一次换热系统的设计供回水温度为95/70℃。 热网回水经除污器除污后,再经循环水泵作为锅炉给水,经锅炉加热至95℃(2.0MPa的蒸汽饱和温度)后,通过热网至一次换热系统换热。 (2)补水系统 热源采用市政自来水作为供水水源,系统运行时要损失一部分水量,事故时还要增加额外的水量损失,对这些损失的水量应及时补充,对于一次网热水的补水,热源与热用户的热水网之间采用间接连接,热用户采暖系统的水量损失不需由热源补充,正常情况时热网补水量按循环水量的0.5%考虑。锅炉补水、热网补水来自软化水软化处理后,通过两台热网补水泵(一拖二变频运行)补至热网循环水泵的入口。循环水泵、补水泵采用变频调速,采用补水定压方式定压。 (3)热风系统 井筒防冻为0.3MPa蒸汽供给,由蒸汽锅炉供给蒸汽。利用了热能交换的原理,通过换热片将井口附近的冷空气加热,防止井口结冰,加热后的空气与冷空气混合后送入井下,通过主扇循环入风,混合空气的温度保持在2℃以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脱硝方式:SNCR+SCR法,每台锅炉均配置脱硝装置,共2套。 除尘方式: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协同工艺,每台锅炉均配置布袋除尘器,共2套。 脱硫塔:脱硫塔1座,脱硫方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2台锅炉共用1套脱硫系统。 协同去除。 采用脱硫塔和烟囱一体建筑,烟囱高度为57m,出口内径为2.1m。 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控中心联网。 石灰石仓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除尘器排气孔排放。 渣仓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排气筒排放。 厂区内定期洒水;输煤廊道密闭;每日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在封闭的渣仓、脱硫副产物石膏暂存在脱硫间的石膏库,进行日产日清,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式。 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脱硫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除灰渣系统,不外排。 无新增。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 每日产生的灰渣暂存在封闭的渣仓,用于井下巷道填充;脱硫副产物石膏暂存在脱硫间的石膏库,进行日产日清,****搅拌站或砖厂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回收站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石灰石仓顶布袋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渣仓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用于井下巷道填充。 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硝系统废催化剂(钒钛系)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更换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厂内储存。脱硝方式:SNCR+SCR法,每台锅炉均配置脱硝装置,共2套。 除尘方式: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协同工艺,每台锅炉均配置布袋除尘器,共2套。 脱硫塔:脱硫塔1座,脱硫方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2台锅炉共用1套脱硫系统。 协同去除。 采用脱硫塔和烟囱一体建筑,烟囱高度为45m,出口内径为2.1m。 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控中心联网。 石灰石仓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除尘器排气孔排放。 渣仓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排气筒排放。 厂区内定期洒水;输煤廊道密闭;每日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在封闭的渣仓、脱硫副产物石膏暂存在脱硫间的石膏库,进行日产日清,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式。 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脱硫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除灰渣系统,不外排。 无新增。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 每日产生的灰渣暂存在封闭的渣仓,用于井下巷道填充;脱硫副产物石膏暂存在脱硫间的石膏库,进行日产日清,****搅拌站或砖厂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回收站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石灰石仓顶布袋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渣仓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用于井下巷道填充。 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硝系统废催化剂(钒钛系)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更换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厂内储存。
有变化,烟囱变更为45m 2025年10月17****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杏花煤矿和荣华一矿锅炉改造工程烟囱高度降到45米的》复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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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51 3.19 0 0 1.51 1.51 /
0 1.01 4.56 0 0 1.01 1.01 /
0 0.46 0.91 0 0 0.46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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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分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脱硫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除灰渣系统用水,不外排。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除灰渣系统,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分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脱硫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除灰渣系统用水,不外排。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除灰渣系统,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分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脱硫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除灰渣系统用水,不外排。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除灰渣系统,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分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脱硫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除灰渣系统用水,不外排。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混凝”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除灰渣系统,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系统+SCR炉外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45m高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逃逸氨的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及超低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系统+SCR炉外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45m高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逃逸氨的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锅炉废气除尘效率为99.9%,脱硫效率为99.8%,脱硝效率为99.6%,锅炉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超低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烟气黑度均<1级,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标准限值,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43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中要求的限值。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76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25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外1m处噪声昼间最大检测值为56dB(A),夜间最大检测值为4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灰渣、脱硫副产物石膏、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石灰石仓除尘器收尘、渣仓除尘器收尘。 锅炉灰渣暂存于锅炉房灰渣仓,用于井下巷道填充;脱硫石膏暂存于锅炉房脱硫间石膏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石灰石粉仓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灰渣仓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回用于井下巷道填充;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均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堆存;机械拆解及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脱****煤矿现有危废贮存点临时贮存后,废矿物油委托****。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灰渣、脱硫副产物石膏、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石灰石仓除尘器收尘、渣仓除尘器收尘。 锅炉灰渣暂存于锅炉房灰渣仓,用于井下巷道填充;脱硫石膏暂存于锅炉房脱硫间石膏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石灰石粉仓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灰渣仓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回用于井下巷道填充;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均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堆存;机械拆解及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脱****煤矿现有危废贮存点临时贮存后,废矿物油委托****。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Y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2023年9月27日在**市****执法局(备案编号:230****023131L),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现有危废贮存库位于工业场地西侧,面积为52m2,采用聚氨酯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能力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重点防渗要求,贮存能力50t,现贮存量约4t,尚有余量接收本项目产生份危险废物,依托可行。 ****煤矿工业场地内现有原煤仓3个,贮量共7500t,每5天转运一次。本项目年燃煤量13994t,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用燃料供应需求,依托可行。 不设置贮灰渣场,原有锅炉房西侧设有1座渣仓,渣仓采取封闭形式,高10m,容积为502m3,锅炉炉渣产生量为5.6t/h(最大),满足本项目灰渣储存要求,依托可行。 锅炉房不单独建设碎煤系统,现有原煤车间设置1台双齿辊破碎机,破碎能力为160t/h,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用燃料供应需求,依托可行。现有危废贮存库位于工业场地西侧,面积为52m2,采用聚氨酯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能力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重点防渗要求,贮存能力50t,现贮存量约4t,尚有余量接收本项目产生份危险废物,依托可行。 ****煤矿工业场地内现有原煤仓3个,贮量共7500t,每5天转运一次。本项目年燃煤量13994t,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用燃料供应需求,依托可行。 不设置贮灰渣场,原有锅炉房西侧设有1座渣仓,渣仓采取封闭形式,高10m,容积为300m3,锅炉炉渣产生量为5.6t/h(最大),满足本项目灰渣储存要求,依托可行。 锅炉房不单独建设碎煤系统,现有原煤车间设置1台双齿辊破碎机,破碎能力为160t/h,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用燃料供应需求,依托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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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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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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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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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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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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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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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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