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服务中心室外及配套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0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服务中心室外及配套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海****公司,投标报价:****917.23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056.66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417.92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海****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倪江琴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62133;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杜于清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77213;
中标候选****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文江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3456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海****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海****公司)的评标情况:总得分91.62分;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总得分89.66分;
中标候选****公司)的评标情况:总得分81.52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新区****中心C座514室),联系人:万仕彬、耿萍、黄菲、田丰原,电话:029-****5520、139****0558。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招采通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新****路115号民安大厦B座6楼B614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50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新区****中心C座514室
联系人:万仕彬、耿萍、黄菲、田丰原
电话:029-****5520、139****0558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