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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上传的代理商代理协议、药品补充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的申报企业(代理商)(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在公示期内,企业可登录**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在“公示公告”中查看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可进行在线申投诉。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变更。 联系电话:0571-12393; 联系地址:****中心三号院(**省**市**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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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