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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与岗位需求,优化职业培训供给结构,充分发挥培训促就业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文件要求,经过专家组评审,同意**市3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设培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新增设项目为无人机驾驶(专项能力)。
2.凌****学校新增设项目为养老护理员(5.4级)、老人陪护(专项能力)。
3.凌****学校新增设项目为中式烹调师(5.4级)、架子工(5.4级)、网络营销师(5.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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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