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12-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水利局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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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磷石膏综合利用提质升级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如下
(详细附件见: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496071)。
项目名称:磷石膏综合利用提质升级工程项目。
项目位置:**省****工园区内。
建设性质:**建设类。
项目类型:工业园区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1条年产180万吨无害化处理磷石膏生产线以及配套固化剂生产线、厂房、地坪,1条年产90万吨缓凝剂生产线以及配套库房、石灰粉仓、电石渣上料装置,2条200型、1条100型、1条120型、1条150型石膏条板生产线。
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27年9月完工,总工期22个月。
项目投资:总投资909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630万元,土地投资1761万元,设备及安装投资700万元。由企业自筹5454.6万元,银行贷款3636.4万元。
项目占地:总占地面积10.9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用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
项目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3.09万m3(含表土剥离1.20万m3,自然方,下同),土石方回填总量为1.27万m3(含表土剥离0.24万m3),无借方,余方总量为1.82万m3(其中表土0.96万m3,一般土石方0.86万m3)。本项目余方计划全****工园区内土石方临时中转场和表土临时堆放场,符合《****水利厅关****工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22〕694号)的要求。本项目不设置取土(料)场和弃土(渣)场。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或与****水利局****监督站)联系。公开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潘大勇/138****3664
监督单位:****水利局****监督站
监督单位联系方式:曹玉婵/ 083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