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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市山市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市山市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地点:**市山市灌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山市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渠首工程:本工程涉及渠首建筑物7座,其中渠首拦河坝4座(拆除重建2座,维修2座),渠首进水闸3座(拆除重建3座)。
2、干渠清淤工程:南干渠清淤3.53km,南干渠0+417~1+120段,2+110~4+936段。
3、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维修倒虹吸2座,拆除重建倒虹吸2座,拆除重建奇兴干渠1号倒虹吸侧水闸1座,拆除重建方涵5座。
4、灌区安全管理设施工程:设置灌区安全警示牌10处,设置灌区建设管理标识10处。
5、信息化工程:**视频监控系统6处。
本工程无场站工程。
本工程灌区现状灌溉面积为1.1万亩,引水量773.38万m3,引水方式为自流灌溉,本工程建设的目的是恢复和改善水田灌溉能力,灌溉面积不变,仍然是1.1万亩,灌溉用水节约37.42万m3,为735.96万m3,引水方式不变,依然为自流灌溉。
联系人:宋国华
联系电话:183****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