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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林业局**海浪河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林业局**海浪河治理工程
地点:**省(自治区)**市(地区)**市,****林业局二浪河;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林业局**海浪河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八道河子、****林场,根据实际勘察情况,本阶段治理河长约4.3km。八道河子护岸分为3段:从**海浪河支流八道河上游约280m处,沿河修至八道河下游约1430m处。新林村护岸分为2段:从**海浪河大林公路上游约400m处,沿河修至新林村下游约100m处。****林场护岸:从上游河边公路拐角处沿河至下游1100m处。工程共保护3个村,总保护面积362亩,其中耕地50亩,保护人口721人。项目实际总投资1465.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2.32%。
联系人:李洪伟
联系电话:045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