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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八十五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区医保局经办机构决定解除1****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区照金镇高尔塬村台****医疗机构自愿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特此公示。医保服务协议解除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或需反馈,请联系监督电话:****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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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