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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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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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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委会办〔2025〕2号)、《****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200)、《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关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相关要求,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部署,全力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我市于2025年10月启动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3日,共30天。 二、公示地点:****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 三、反馈渠道:在公示期间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地址:**市胜利南路261号;邮编:615000)或联系邮箱(地址:****@qq.com。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 四、咨询电话:0834-****009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六、本公示版本为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来建言献策! 附件: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示意图(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