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涂山路办公区屋顶102KW光伏发电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海关涂山路办公区屋顶102KW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胜利中路212号拓基金座写字楼707-712
成交金额:29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海关涂山路办公区屋顶102KW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检修及运输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及材料(包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所有主材)的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拟建光伏屋顶的防水工作、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依法合规处置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及危废并做好台账记录;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司婷婷 证书编号:皖234****29045、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革胜、张映春、郭银娣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定额
收费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迎湖路518号
联系方式:055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8929或****1311分机号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田雪
电 话:0551-****8929或****1311分机号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