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市原康镇富康街东段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采购预算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 1 | 2025年**市原康镇富康街东段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 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0581MA3X5JEQ3H | 492530.57 | 489500 |
三、磋商小组名单:刘**、郭廷生、郭海华(采购人代表)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1.本次成交公告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价格部分评审:45.00分,技术部分评审:7.83分,商务部分评审:40.00分,总分:92.83分。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价格部分评审:44.89分,技术部分评审:7.00分,商务部分评审:18.00分,总分:69.89分。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价格部分评审:44.93分,技术部分评审:6.67分,商务部分评审:18.00分,总分:69.6分。
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原康镇富康街
联 系 人:郭海华
联系方式:134****0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振林区中房九号院
联 系 人:田晓芬
联系方式:138****9464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225
4.项目联系人:郭海华
电 话:13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