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迎宾路校区)消防控制室应急值守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托管项目
2、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375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5年11月1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市**区神火大道南段清华园小区北苑3号楼2单元602室
3、磋商小组名单:王致远、刘磊、杜素华(采购人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结果公告内容
成交供应商:******公司
成 交 价:360000.00元 ; 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注册地址:**市**区英协路56****中心7楼
现变更为:本项目结果变更为废标。
五、废标原因
****作为****(迎宾路校区)消防控制室应急值守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托管项目的业主单位,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投诉举报电话,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投诉方称,本项目中标单位******公司三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网上查询日期已过期,要求业主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核实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业主通知,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司,经核实,******公司三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网上查询日期确定为已过期。******公司商务部分得分扣除9分,由第一成交候选人变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上级监督单位,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经同意后发布。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归德南路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59****9548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号2号楼13层130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6751、0371-****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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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