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标段(包)名称: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1标段
标段(包)编号:****-1
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范围内、****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柒拾陆万壹仟贰佰伍拾伍元整(¥****255.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小溪塔鄢家河村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伍拾捌万肆仟捌佰陆拾贰元伍角伍分(¥****862.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公司
地址:官林镇东尧村韶丰路1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捌拾肆万叁仟叁佰叁拾元伍分(¥****330.05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公司****公司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公司****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0551-****708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5年12月01日
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标段(包)名称: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2标段
标段(包)编号:****-2
X024县道、养正路杆线改造工程(养正路以南段)物资联合招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合****工业园纬四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拾玖万叁仟贰佰壹拾捌元整(¥393218.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东路28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3958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开发区玉屏路17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公司****公司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公司****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0551-****708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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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1日